局长:马文升
副局长:张永玺
副局长:沈广明
职能:一、贯彻、执行动物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
二、负责拟定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计划;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畜禽饲养情况的统计工作;
四、监督管理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五、负责兽医医政、兽医药政、饲料、种畜禽监督管理;
六、负责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对下级动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十、负责动物卫生科普及畜牧、草业行业行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