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长:于伏国
副所长:王宏兵
职责:一、负责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监督;
二、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的监督;三、负责对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四、负责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
五、负责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
六、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七、协助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禽产品安全工作。
区动物防疫监督所下设姚千动物防疫监督所;八一动物防疫监督所;王纲动物防疫监督所;沙河动物防疫监督所;大沟动物防疫监督所;陈相动物防疫监督所;城郊动物防疫监督所七个派出机构。
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工作职责
1、 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
2、 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实施;
3、 动物疫情的普查、调查、监测和报告;
4、 动物免疫抗体监测、送检病料等相关样品的采集;
5、 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动物、染疫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
6、 动物屠宰,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动物产品加工、储存等场所、活动的防疫监督;
7、 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8、 动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9、 无公害畜产品产地、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和经营的监督管理;
10、 动物病原微生物样本采集、运输等生物安全活动的监督管理;
11、 动物诊疗、疾病咨询等兽医执业单位和兽医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12、 畜禽养殖备案、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
13、 良种登记、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
14、 草原建设、保护、利用、自然灾害预警和防治,维护草畜平衡、依法保护草原等的监督管理;
15、 畜禽饲养、饲料生产和经营、种畜禽生产和经营、草原资源状况、草产品生产经营、畜禽免疫等畜牧和动物卫生行业管理信息的统计、录入、报送;
16、 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草业生产、种草养畜和疾病防治等畜牧兽医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
17、 动物卫生普法宣传;
18、 村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
19、 动物免疫、饲养标识,有关证章等领取、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
20、 动物卫生、畜牧各项业务工作制度、记录、档案等的建立;
21、 日常畜牧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适于简易程序现场处罚实施;
22、 县级以上动物卫生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